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之中西比较
摘 要: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了解我国现行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及西方主要国家的相关规定、特点,对比二者并找出对我国法律援助质量标准有何启示。
关键词: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中西对比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03-149 -03
法律援助质量标准是指对各种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概念和日常性活动所作的动态的统一性规定,是对一定时期内的法律援助实践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概括,并经相关机构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工作的一种准则和依据。文章通过将我国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与英美国家标准对比,谋得启示。
一、我国法律援助质量标准概述
(一)主要规定现状
我国对于法律援助质量标准的规定目前主要分为两个层面:国家与地方(省市试点规定)。在国家层面,对于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要求,最早见于1996 年版《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或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后2003 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对案件质量提出了原则要求。还有如2004年全国律协通过的《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第115条中规定律师'应当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办案质量“。一些政府机构出台的文件中也有出现对援助质量的要求,如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中'要提升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同年出台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在地方层面,从 2012 年起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部分省级和市级地方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关于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定大都存在于各试点省、市地区的具体规定。截至2016年,全国各省、市级地方几乎都出台了相应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以配合中央完善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工作的推行。当下各省、市对于法律援助质量标准的体现主要集中在各地区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办法等文件中。
(二)我国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制度特点
1.国家层面规定少且抽象
国家层面关于法律援助质量标准方面的规定多是一些概括性和模糊性的要求,对于一些较为具体的方面并未作出明确且细致的规定。标准这一概念应有具体之意,而作为大陆法系国家较其他法律概念而言,法律援助质量标准目前在國家层面上规定较少,内容抽象。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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