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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制度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1-30 00:10:31     阅读: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村领导班子由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一、实行村务公开的必要性

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我国的农村基层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他们辛勤工作,为农村改革、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确实也有一些村干部为政不勤、办事不公、自身不廉。这有自身素质的问题,也与缺乏必要的民主监督有直接关系。由于缺乏群众监督,有的干部不是尽职尽责地为群众办事,而是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干部作风生硬,简单粗暴,动不动就打人骂人;有的干部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还有的干部吃喝玩乐,挥霍浪费,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监督机制。村务公开是推行村级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基础,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具有重要作用。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使农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按章办事,做好工作。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

实行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根据本条的规定,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主要有:(1)乡统筹的收缴办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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