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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体制与民国中西诗学交流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1-24 18:01:49     阅读:

学界在研究民国时期的中西诗学交流问题时,大多会进行个案研究,也就是选择民国时期在中西诗学交流史上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团体、中外学者和作家、诗人的文学活动来进行爬梳和探讨。这也势必形成一种片面的印象,即民国时期的中西诗学交流似乎大多数都是属于民间行为,是由民间的各种文学团体、文学协会或文学个体自发自觉地组织进行的活动,从而使研究者在考察和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时,有意无意地忽略甚至遮蔽了民国时期由官方体制中的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组织和安排的一系列涉及到中西诗学交流的行为和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尽管具有强烈的官方性质,甚至带有浓厚的政党意识形态性,但是从宏观和整体的角度来进行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其对中国新文学的现代转型和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笔者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外籍来华诗人在华文学活动及其与中国现代诗人的互动影响研究“,查阅了民国政府一些与教育、文化相关的档案材料,对民国时期官方体制中的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推进中外文化与文学的交流方面有了更加深人的了解。笔者认为,这些推进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立大学教育体制对中西诗学交流所做出的贡献。1914年《教育部管制》颁布实施,正式标志着民国教育体制的诞生。在这个体制中,教育部的专门教育司主要负责大学教育、专科学校教育、留学教育以及国家学术团体的工作。专门教育司所负责的大学教育,主要是对民国的国立大学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而对民国的教会大学、私立大学则进行适当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民国教育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离不开民国时期一些著名的教育家如蔡元培、胡适、马相伯、蒋梦麟、张伯苓、梅贻琦等人的大力协助和积极推动。民国时期的教育家大多具有双重身份,不仅是担任过民国时期的教育行政长官,也有丰富的大学教育管理实践经验,他们在协助民国政府制定教育理念和教育章程时能够广泛地吸收当时世界先进国家的办学经验,同时结合中国具体的国情,为近代大学教育的发展指明方向。1929年8月14日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的第二章'学系及课程“的第六条明确指出:'大学文学院或独立学院文科:分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史学、语言学、社会学、音乐学及其他各学系。“'外国文学系“的设置,这一举措对中西诗学的广泛沟通和交流可谓功不可没。清政府长期实行闭关锁国的外交政策,儒家文化是维持其政权统治的精神支柱,八股取士是朝廷选拔人才的唯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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