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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律硕士课程教学中的改革与创新改进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6:10     阅读:


  摘 要:我国法律硕士教育仍存在不足之处,改革和创新教学模式势在必行。传统以讲授法律为主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教育现状,近些年,法学教育界提倡的案例教学法开展得如火如荼,它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有独特优势,但也存在浮于形式、未抓住要点和本质、以及成本高昂等情况,难以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本文针对案例教学法在法律硕士教学中的问题及应用,就此教学模式改革做一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有所裨益。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律硕士;互联网
  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已经发展了近二十年,虽然教学模式在不断进步,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发展至今,依旧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这与'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解决问题,需要多管齐下,较为可行的是改革和创新教学模式。
  其中案例教学法在法律硕士教育领域深受青睐,此教学方法经过几十年发展也展现出独特的优势与运用不当的缺陷。在进行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不可完全摒弃原有的教学模式,需根据不同法律科目的特征,以法学理论作为教学基础,以应用法律为目的,科学地糅合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以此形成更加科学的教学模式,培养出复合型实践法律人才。
  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律硕士教学中的内涵与优点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1990年后国内教育界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法学教育界认为此模式与普通法的判例法思维和美国式法律职业教育理念相符,经不断探索与试验,发现案例教学法对培养法学学生的法律思维与实践能力大有裨益,因而广受推崇。案例教学法是在对经典案例的认识与分析中,通过学生主动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老师进行点拨与总结的模式。但由于我国与普通法系存在诸多差异,实践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内涵、本质、实施方式等方面认识不足,我国的案例教学法并未达到预期目标。英美法系的案例分析法是一种通过真实判例演化、阐释、推导法律原则与法律理论的方式,其思维方式在于从'事实出发“,运用法律时采用从案例到案例的方式。而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的思维方式是从'规范出发“,运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先去寻找案件适用的'大前提“(法律规则),再在当前案件的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则之间反复涵摄,以寻找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范,并最终根据'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方式得到结论。因而这种法律思维与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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