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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民法教学中研讨课教学方法的运用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9 06:52:36     阅读:


   摘 要:研讨课教学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最为常见一种教学方法。它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授课特点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而将研讨课教学方法运用到法学专业的民法教学之中是教学的进步,也是满足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研究通过对研讨课教学方法进行概述,结合法学相关教学经验,对在民法教学中运用研讨课教学方法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指出其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为推动民法教学、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关键词:民法教学;研讨课教学方法;必要性;问题
  随着法律人才培养的逐渐大众化,传统的教学方法逐渐难以满足教育的需求,在教学模式上尤其如此。不改进教学模式必然影响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发展,因此如何选择一种合适的教学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研讨课“教学方法的出现,方便了学生参与到具体的问题研讨之中,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言都是大有裨益的,对于传统教学方法而言也可谓有益补充。本文对民法教学中运用研讨课教学方法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其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应对方法,为研讨课教学方法能够更好地得到理解与运用提供方便,进而推动民法的发展。
  一、研讨课教学方法概述
  研讨课教学方法是由18世纪的德国教育家弗兰克提出的。该教学方法是由教师指导并遴选研讨专题,在学生进行简短报告之后双方共同参与讨论的教学形式,因此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术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当前,我国的民法教学中大都仍然以教师课堂讲授的形式为主,该形式往往导致学生缺乏趣味、提不起学习精神,也难以达到对民法精神的真正理解与把握。而研讨课教学是一种教学相长的过程,能够带动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与教师的讨论、互动也有助于开阔学生思路,锻炼其口头表达能力与研究探索能力。其与传统授课方式的区别首先在于教学目的上,传统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书本知识,而研讨课目的还在于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如对细节的把握和知识的掌控;其次,教学内容有各有侧重,前者主要是照本宣科或是进行案例分析,后者却是在原有内容基础上举一反三,是一种发散思维的过程;再次,在课堂授课方面,前者重心在于教师的讲授,而后者追求的是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教师通过组织、引导调动学生以求教学相长的实现。因此,将研讨课教学方法运用到法学专业民法教学之中就显得愈加必要。
  二、在民法教学中运用研讨课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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