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教学创新设计之“专题教学法”
【摘 要】法学专业《民法学》教学实践中进行的'专题教学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很好地适应了开放教育的特点。它的创新理念就在于打破章节教学模式,先将全部知识点化整为零,再将相近、相关的知识点进行整合归纳,进行提炼打包。
【关键词】专题教学法;开放教育;远程教育
一、课程概况总揽
开放教育主要教授对象为成人在职学员,因此学员们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进度相对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来说,都是比较特殊的;并且,我们的面授课时间宝贵,面授中不可能对所有知识点都进行讲解,只能讲重点难点。这就要求我们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钻研创新教学方法,迎合学员的特殊情况,力争知识传授量达到最大化。
《民法学》基本内容主要由七大部分组成,即民法总论部分、物权部分,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权部分,民事责任部分。本课程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定为学年课,两学期总学时为162学时。
二、创新之处
我所设计的创新理念是进行专题教学,将民法学的各个重点内容类化为若干专题,每次面授课有针对性的讲述1-3个专题。专题教学法的好处是只对重点内容进行面授辅导,其余非重点内容全部由学员课后自学了解。对于在自学中有困难的学员,可以通过每学期两次的网上答疑时间统一向责任教师提问,也可以随时发送E-MAIL到责任教师指定邮箱询问。
三、民法学(1)(2)教学设计
1.面授辅导设计
《民法学》(1)(2)的计划学时均为81学时,学时分配情况相同,教学时间均为27学时;余下三分之二为学员自主学习时间。
①关键的第一学时。民法学(1)(2)专题均为26学时,预留1学时作为首次面授课向学生说明情况、布置教学任务之用。详细介绍本学期的教学安排,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②专题教学的具体应用。民法学(1)基本内容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民法总论部分、物权部分。所划分的专题有14个:民法基础理论;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公民(自然人)与法人;合伙、个体、联营;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物;民事法律行为与时效;有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物权概论;财产所有权;善意取得与财产共有;相邻关系与其他物权。
民法学(2)的主要内容是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权部分、民事责任部分。所划分的专题也有14个:债权;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债的其他理论;合同分论;人格权;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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