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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扬“东方经验”推广“上海格式”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1-08 12:04:34     阅读:

蔡鸿达:男,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双学士, 中国贸促会研究员,中国贸仲、海仲仲裁员,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员。曾在美国洛杉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任职,1997年起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2002年起兼任海仲上海分会(上海海事仲裁院)秘书长。主编《中国海事仲裁裁决书选编》(中英文版)、《海事仲裁入门指南》等,发表专业论文数篇。

约见蔡鸿达先生,无非惦记着海仲上海分会的动静越来越大。未等记者从中国海仲今年的大手笔寒暄切入,热情、练达的蔡先生就直接提出下一个具有新闻价值的兴奋点,还说仔细看了《航海》今年1月刊对上海海事法院院长的专访。记者也知道,由上海高院牵头,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仲裁院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可望于近期修成正果,这是司法与仲裁的'双赢“之举。看来,海仲上海分会始终昂扬着一种时不我待、责无旁贷的进取精神。'打造亚太地区海事仲裁中心“是他们既定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心。

2011年1月1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头条新闻报道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出台的《中国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的消息。新年伊始,'上海格式“的标准新造船合同正式出台。

今年年初,在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和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共同举办的中国'标准造船合同“研讨会上,'上海格式“的中国标准造船合同也获得了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认可,其愿意与海仲进行合作, 共同推进国际造船业的健康发展。这就意味着多少年以来,由欧美日等航运大国垄断的标准造船合同,开始被中国格式的标准造船合同即'上海格式“所打破,中国格式的合同首次在国际航运界和造船界赢得了话语权,从此我国的航运界和造船界,可以大胆地选择使用'上海格式“,而放弃使用长期以来一直沿用国外的标准造船合同。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造船大国的今天,标准化、格式化新造船合同的制定,无疑是促进中国造船业全球化的一项重大'软件“。

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不断深入,需要仲裁解决的纠纷也会日益增加,同时对海事律师、海上保险、海损理算、海事检验、公证公估、海事咨询等在内的'软实力“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

在2011年1月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市长韩正提出,依托'四个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韩正说,要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发展航运经纪、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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