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商标制度将迎来重大变革
缅甸作为英国前殖民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继承了英美普通法传统,一直以来尚无专门针对商标注册的法律制度。2017年8月,缅甸在其当地报纸Kyay Mone和Myanmar Alinn上公布了《商标法》草案,以征求公众意见。缅甸商标制度将迎来重大变革。
当前缅甸对商标的保护体系实际为一种登记制度。商标注册人需向契约登记局(Registry of Deeds)提交一份商标所有权声明(Declaration of Ownership of Trademark),该声明被接受后將被视为持有商标所有权的初步证据。完成前述程序后,随后需在报纸上对已注册的商标刊登警示性公告,以使公众获知该商标的细节信息。商标一经注册便会获得无限期的保护,但是权利人最好每隔3年重新刊登一次警示性公告,以提示第三方知悉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以及警告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
缅甸新《商标法》草案共包括23章,101条。该草案遵循了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国际准则。现将新法律草案的要点总结如下:
机构设置
根据新的法律草案,缅甸将在教育部下设一个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部门,并任命注册官和审查员处理商标的审查、准予保护或驳回事宜。
最高法院负责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任命法官以审查和裁决商标诉讼,或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
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新法下,申请人可以以缅甸语或英语提交注册申请。根据注册官的要求,申请人需提供英文申请到缅甸语的翻译,或缅甸语申请到英文的翻译。上述翻译应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供申请人自然人或法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委托代理提交申请,则还需提供代理的名称及地址。申请人需提供清晰完整的商标图样,以及按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系统分类的商品和服务。
另外,官方对申请还有一些相关的附加要求。如果申请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则需要注明其注册号、组织类型和所在国家。在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要求优先权的请求书应当与真实证据,以及优先权声明一同提交。如果要求展会优先权,则应当提交展会优先权请求书,以及证明有展会优先权的支持证据和声明。如果要申请的商标已经在契约登记处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证书(确认注册)。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近似或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的日期提交了申请,则最早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有权注册。如果不同的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或展会权,具有最早优先权日期的申请人有权注册。
引入要求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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