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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域外考察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22 06:53:11     阅读:


  摘要:植入式广告作为当前社会最受欢迎的广告形式,已经逐渐成为文化传媒行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植入式广告起步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因此我国关于规制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范几乎没有,现行《广告法》并没有明确规范植入式广告的法律条文,而且广告监管部门对植入式广告的监管经验不足。而国外一些国家关于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比较完善,因此,对美国、英国以及韩国等国家关于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以及监管经验进行考察研究,在此基础之上尽快完善规范我国植入式广告的相关法律制度至关重要。
  关键词:植入式广告;规制;监管
  一、美国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
  关于植入式广告的概念,美国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反对植入式广告的学者将其称之为隐藏式广告(stealth advertising),
  而支持植入式广告的学者则将其称之为植入式广告(product placement),直接负责监管植入式广告的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将其称之为嵌
  入式广告(embedded advertising)。美国成文法中并没有明确的对植入式广告作出规定,但美国政府从未禁止过植入式广告,对于植入式广告的规制一直处于一个宽松的基调。由于美国的广告行业自律体系比较健全,广告行业的自我管理机制十分完善,美国植入式广告的规制主要靠广告公司、广告主以及广告媒体三个主体的自律。
  因此,关于电视节目能否植入广告在美国并没有强烈争议,而关于植入式广告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广告的发布者在使用植入式广告这一广告形式时是否应该履行披露义务。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美国国会就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规定了广告赞助商的信息披露制度。上世纪50年代,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发布文件指出不论任何情况,公众都有权知道广告赞助商的相关信息以及商品品牌。然而广告赞助商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是要求所有的赞助商都要进行披露,如果广告受众能够明显的知道广告的存在或者是无偿植入的道具广告,是不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随着广告业的发展,美国植入式广告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信息披露规则。
  二、英国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
  英国自电视节目开播以来,就禁止植入式广告这种广告形式的存在,随着2007年欧盟议会通过的《影音媒体服务指令》(Audiovisual Media Service Directive)有条件的放宽了植入式广告的标准,英国在国内外广告行业竞争力以及欧盟的压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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