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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诉法律职业技能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21:35     阅读:


  摘 要: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转向已获认可,技能成为备受关注的主题。在法律实务中,非诉业务伴随经济的发展有超越诉讼业务的趋势,我国法学教育应重视非诉业务。非诉法律职业技能可分为四个方面:咨询;法律、案例、信息检索与综述;文书起草;谈判。我国法学教育界可与职业共同体共同努力,实现在非诉法律职业培育上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非诉法律职业;法学教育;职业技能
  一、前提
  如何改革我国规模庞大的法学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实现职业化应该已成为法学界的通识,对此前有霍宪丹教授的判断'使法律人才的培养符合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1],后有葛云松教授的界定'法学教育必须主要考虑毕业生将来的人生和职业需要“[2]。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分析法律人才的职业化,与此相对的法律人才的学术化目标如果不是销声匿迹,至少也是退居到相对不重要的位置。
  通往职业化人才的培养目标中,职业技能成为一个日渐显赫的话题。为了与侧重于制度沿革、学说要点、比较分析、论文写作等为培养内容的学术型人才相区别,理想状态下法律职业人士的技能,尤其是与其他职业相较具有差异性的技能,就成为了法学教育的关注焦点。职业技能成为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化的外在象征与内在支撑。职业技能之不足正是对固有法学教育模式指责的主要依据,故而也当然成为职业化教育正当化的依据。
  但职业技能从概念转化为现实还面临着众多问题,主要是职业技能可否作为教育的对象;由谁作为实施教育的主体?这些问题需要理论做出回答。
  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技能“是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在'职业技能“中,技能受限于'职业“,法律职业技能是基于法律职业运行而提出的技能需求。问题在于,技能是否只能在手把手的学徒制之下得到养成,还是可以单列出来作为特定教育阶段的培养内容?从世界高教发展史来看,职业教育成为特定阶段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一种趋势,这就是职业教育的兴起。即使在普通的本科学习中,职业化因素也深埋其中,如德国2020年优化学习条件目标的内容主要就是'对本科专业实践性的提高“。法学教育对职业技能的培养依两大法系也呈现出区别,大陆法系更倾向于通过考试遴选特定人员进行大学后的职业培养,而英美法系则倾向于在大学阶段进行职业教育。美国法学教育是职业化的代表,'20世纪初,美国法学教育经历了从主要是学徒制培养模式到正式的职业教育模式的重大转变“[3]。美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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