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备案管理
何忠伟
(上海市建筑建筑材料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 200032)
上海市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建筑材料备案制度,并于2017年针对10种重要建筑材料供应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本市相关管理部门也于同年启动了备案建筑材料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自2021年9月1日起,建筑材料全部实行供应信息报送备案,至此,基本形成了企业申请备案”市住建委受理和复核、施工总包单位报送”备案供应商确认及相关管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备案企业整改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材料备案管理制度[1]。笔者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分析,针对目前建筑材料备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
1.1 建筑材料备案
1.1.1 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企业提出的备案申请产品需为列入备案建筑材料目录的114种建筑材料产品。申请备案企业在知悉相关规定并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基础上,提交营业执照、检验报告、质保书样张等申报材料。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备案申请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电子备案证网上打印及备案证信息网上查询。
1.1.2 备案企业数和产品数
目前,上海市建筑材料备案企业有2 600多家,涉及建筑用钢、水泥、防水材料等18类建筑材料。截至2021年底,按照产品大类分,备案最多的是建筑门窗企业,其次是建筑用钢材企业,另外,防水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用石材、建筑涂料、混凝土构件、玻璃的备案企业也较多。按照产品数量分,防水材料、管道等备案企业,每个企业备案的产品基本有3~4种。
1.1.3 备案企业地区分布
截至2021年底,持有备案证的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其中上海备案企业约占比1/3,江苏企业约占比1/4,浙江和安徽企业的占比相对较少。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深入推进,上海市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持续减少,而邻近上海的苏州、南通、嘉兴等地区建筑材料生产企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1.2 供应信息报送
2021年,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供应信息报送确认比例保持在90%以上。同时,自2021年9月起,要求所有备案实施供应信息报送制度后,仍有部分备案产品无供应信息报送。
1.3 备案建筑材料事中事后监管
1.3.1 备案条件核查
2021年,上海市建材市场管理总站牵头,会同浙江、江苏、本市相关区建筑材料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开展备案条件核查,共涉及11大类备案企业,约占备案企业数的10%。核查发现少数备案企业不符合备案条件,包...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