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胶原蛋白肠衣未标注原始配料”的情况分析
近日,当代商报报道了江苏雨润、上海荷美尔等肉类企业生产的低温肠系列产品存在“配料表中未标注胶原蛋白肠衣原始配料”等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的行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实施,其中4.1.3.1.6规定:可食用的包装物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原始配料,国家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商务部颁发的《胶原蛋白肠衣》(SB/T 10373-2004)行业标准要求其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而在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里山风味香肠、肉枣中式香肠、中式腊肠、玉米脆皮肠等低温肠系列产品,以及上海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式香肠等低温肠产品外包装配料栏,均未标注胶原蛋白肠衣的原始配料。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两大生产企业未标注“胶原蛋白肠衣原始配料”的违规事件并不是食品安全问题,但反映了整个食品行业对新标准理解及执行力度不到位的现象。
自《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国新标准发布较多,目前正处于逐渐的清理及规范过程中。政府应加大对标准的宣贯及执行力度,在标准发布后及时跟进,对企业掌握并实行新标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培训。企业应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标准的学习力度,强化对标准的理解,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应加强公众对标准的科学认识,并告知消费者实情,避免引起媒体的过度炒作。
(来源: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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