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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的集体出路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1-27 04:12:22     阅读:


  券商危机余波正酣,乳业盛世危情又起。无良券商有国家来救赎,而自由竞争的乳业,则只能寻找自救。
  券商的行业危机被归结为体制因素:国有券商为国有企业脱困融资,这一证券市场设计目标扭曲了市场功能;同时政府力量介入过深而不得不为市场兜底,以致道德败坏的券商和上市公司一再操纵市场、欺诈客户。
  乳业问题出在哪里?当人们把目光聚集在食品安全上政府监管不到位,前有禁含苏丹红出台10年未抽查,后有奶业危机时,还是犯了和证券市场“全能政府”思路的弊病。政府机构所应该做的是制定标准、过程检查、事后监管中施行行政处罚。法律保护消费者(投资者)的不完善才是两个行业危机之后应该深究的。
  乳业显然在自救,但章法全失。除了哈根达斯迅速认错,雀巢、光明、维他奶抵死不认。令人叹息的是,即使在承认碘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雀巢依然能很强硬地只换不退货。更令人扼腕的是,一家企业犯了大错,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仅仅局限在退换一罐奶粉上面。在光明生产“回产奶”和“早产奶”、维他奶使用过期原料的事情尘埃落定之前,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一再忽视,而人们指望的“全能政府”此时并未见雷厉风行。
  这些事件中,乳业厂家在中国的态度强硬是不分“国籍”的,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消费者不能奈何它。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消费者可以就商品质量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但在地方政府实施《消法》的办法中,往往对赔偿金额做出了限定,一般是按照消费者购买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有此兜底,不会出现麦当劳的咖啡烫了美国消费者的手赔偿百万美元,更不会出现因为香烟危害公众健康赔偿几十亿美元的原菲利浦·莫里斯民事诉讼案。有此兜底,就会出现不惧法律权威和罔顾消费者权益的跨国公司“中外有别”。
  政府有政府的考虑,地方政府考虑保护地方产业,国家考虑保护民族产业,但不把民事诉讼的自由交给民众,不能发挥市场自发调节、包括淘汰经营“越轨”企业的功能,这种市场,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这才是对消费者(投资者)最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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