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写作材料 >  烟草 > 内容

论电信设施物权保护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2-10 04:09:24     阅读:

【摘要】《物权法》作为保护财产权的法律,应当说对所有经济主体均

会产生深远影响,而处在经济发展前沿的我国电信行业如何面对此种法律环境下的权利博奕,确认物权界限、规避法律风险、充分发挥物权效能,将是摆在本行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物权法;电信行业;冲突;协调

一、《物权法》的法律精神与电信行业扩张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物权法》反映的是'私权神圣“的法律精神,强调的是对私有财产权利与国家财产权平等的一体保护与尊重。因此,在中国特有的法律环境下,《物权法》的颁布与2004年'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条款被写入宪法一样,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标示着一个私权利受到平等对待时代的开始。而在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式之下,财产权利的明确界分、充分保护私权利等这样一些新理念的出现,必将把人们的视线引向'认真对待私权利“的时代,而私权利意识的扩张,势必对现有权利格局造成挤压和冲撞。我国的电信行业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之下,正在以高速扩张的态势发展,此种扩张包括有形、无形财产的扩张和技术的扩张,值得注意的是,电信行业的扩张始终是伴随着私主体的,换句话说,电信企业的管线铺设、基站设施建设始终与他人财产相伴相生,很多都是附挂、架设、铺埋于他人房屋、土地之上或者是之下。如果私权利无限扩张边界,电信行业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阻碍。

但是,应当看到的是,《物权法》属固有法、本土法,我国的《物权法》更是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物权法》第一条即明确了立法的价值目标:'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因此,我国《物权法》应实现的目标不仅在于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还在于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在传统民法中,土地上下的空间被认为是土地所有权的自然延伸,土地所有权的范围'上达天宇,下至地心“,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土地,以地表为中心而享有上下垂直的支配力。

现代物权法除具有界定财产归属、明晰产权的功能外,其重心已表现为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的效用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社会效益,换句话说,现代物权法是以效益作为重要的价值目标。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公有制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团体性、社会性的物权制度。所以,无论是从物权法自身的演变来看,还是从制度构造来看,我国《物权法》亦应以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其追求的...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论电信设施物权保护的法律冲突与协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论电信设施物权保护的法律冲突与协调.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