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09年餐饮业食用植物油抽样调查分析
[摘要] 目的:为详细了解邢台市中小型餐饮业食用植物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违反规定使用'地沟油“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有效防止危害群众利益和公众健康事件发生,邢台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和相关单位进行抽样检测。方法: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饮食单位使用的食用植物油,按照(GB271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全市中小型餐饮业单位中,采样125份,合格119份,合格率为95.20%;其中感官指标不合格1份,不合格率为0.8%;理化指标不合格5份,样品不合格率为4%。结论:中型餐厅合格率为100%,小型餐馆中1家单位使用了'地沟油“,5份不合格。
[关键词] 餐饮业;食用植物油;抽样;地沟油
[中图分类号] R155.5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4(c)-127-01
食用植物油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也是日常生活中与人们关系最密切、应用最广泛的食品,一日三餐都将用到。其中餐饮行业食用植物油的使用量较大,一旦对其监管不力和麻痹疏漏,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随着餐饮行业的等级管理条例的实行,A、B级大中型餐饮单位对食用植物油的采购基本步入正轨;但少数中型、绝大多数小型餐饮单位和流动餐饮点食用植物油存在诸多问题,而大量流动人口和农民工是其主要服务对象,如果出现问题,那将造成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1 检测对象和检测方法
①检测单位由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市125家中小型餐饮单位的食用油进行抽样检验,邢台市卫生监督所配合采样,范围为邢台市区内营业面积小于200 m2的中小型餐饮单位,采集正在使用的食用植物油1份/家。②检验方法:食用植物油按照(GB271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价。③检测项目:食用植物油的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
2 检测结果
在125家餐饮单位的食用植物油中,合格112份,合格率为89.60%;其中,严重不合格1份,感官观察色泽深褐色,有酸败味,经检验发现,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理化指标中KOH为15 mg/g,过氧化值为16.3 g/100 g,鉴定为地沟油,不合格率为0.8%;理化指标不合格12份,过氧化值0.5~0.7 g/100 g,不合格率为9.6%。
3 分析与结论
① 样品现场采集及调查情况。采样现场以采集中小型餐饮业灶间正在使用的食用植物油为样品,以实验室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作为最终判定方法。现场初步对餐饮单位的食用植物油进行感官指标检测,其中,1家小型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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