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快递,终将成为主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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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快递市场目前并不规范,多数民营快递企业是小作坊起家,其标准化和规模化都有待提高。制定快递市场准入制度,是为了把一些不规范的小企业、黑快递剔除出局,规范快递企业的服务,有利于民营快递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市场规模急剧扩大,民营快递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国有和外资快递企业形成三分天下的竞争态势。但是,民营快递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却普遍存在着散、小、弱、差的缺点。可以说,民营快递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挑战。
法律环境
1986年颁布实施的《邮政法》规定,民营快递企业属于违法经营。因此,从上世纪90年代诞生起,民营快递企业不明朗的身份和抢食邮政专营的行为,注定它要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可以说,民营快递是在邮政的打压下匍匐前进,又在市场的哺育下潜滋暗长。
经过20年的发展,民营快递已占据了快递业的大半壁江山,顺丰、申通等已成为与邮政EMS同样知名的快递企业。2009年10月1日,新《邮政法》颁布实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民营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让多年来身份尴尬的民营快递企业终于扬眉吐气。
新《邮政法》在承认民营快递合法地位的同时,也给民营快递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新《邮政法》规定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并为企业规定了资金准入门槛:从事同城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50万元以上;从事异地业务的,100万元以上;从事国际业务的,200万元以上。目前,全国民营快递企业数量达1万多家,多数没有达到资金准入门槛要求,如不能快速提升或转型,不可避免将被淘汰出局。
加盟模式
目前在民营快递市场,除了顺丰速运、宅急送和一些网络零售商自建配送公司,包括'四通一达“在内的大型民营快递,都是依靠特许加盟这种模式发展壮大起来的。
在民营快递企业中,总部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管理机构,运单预收费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这样,加盟商数量越多,递送量越大,总部销售的运单就越多,获得的收入也就越多。此外,各地网点如果需要总部投建的转运中心进行中转分拨,还要缴纳一定的中转分拨费用。
各地的加盟商才是真正对快件递送的成本和价格负责的一方。他们要自行购买车辆,招聘员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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