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加强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摘 要:本文主要是从完善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可诉性,规范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完善学生申诉制度,设立独立的教育仲裁庭五个方面分析了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加强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学生权利法律
中图分类号:G6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8(b)-0199-01
近几年,高校涉讼的案件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高校学生管理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当然,这种管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学生管理工作不能侵害学生应有的权利。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入手来加强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成为高校学生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
1 完善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
完善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高校管理权的范围。明确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职权,使高校明白自己的权限范围,使之明白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无所顾忌的管。'管“是为了学生更好的发展,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但是不能损害学生的利益。要使其明白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以及怎样管。另一方面,要在《高等教育法》中进一步对大学生权利的内容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使学生明白哪些权利是法定的不可剥夺的,使其能够及时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第二,确立高校公法人的地位。大陆法系的国立学校等公务法人通常被界定为行政组织的一种。其服务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主要包括科研、教育、文化等领域,属于负担特定目的提供专门服务的行政机构。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校都属于以公共利益为运行宗旨,拥有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他们负责颁发学历证明、授予学位、内部处罚权等。它的许多决定是强制性的,具有确定力和执行力。例如,高校有权决定录取哪一名学生,有权决定是否颁发学位证和毕业证。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中,学校的权力也是非常大的,它的决定是很多学生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违抗的。因此,我们必须尽快确立高校的公务法人地位。高校在行使管理职权时具有了法律依据,也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司法救济途径。
2 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可诉性
保障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的可诉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行:第一,扩大法律保留原则适用范围。我国应当通过立法确立法律保留原则,将涉及学生权益的处理纳入法律审查范围之内。特别是对违纪学生作出的开除学籍或者是勒令退学处罚应当接受法律审查,减少偶然性和随意性,使学生权利保护更具权威性,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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