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者问题及其功能研究
叙述者是叙事文本分析中最核心的概念,对于叙述者的区分和研究是理解叙事作品的关键。叙述者在小说中主要起着结构与功能两方面的作用。对于叙述者问题的研究关键在于理清叙述者与作者、作品人物、读者、形式和内容等诸多方面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并由此把握叙述者的功能与作用。本文从对《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分析入手,探讨叙述者的特征与其功能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叙述者;叙述者功能;全知叙述者;第一人称叙述者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7)08-0035-09
赖骞宇(1964-),女,文学博士,南昌大学中文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刘济红(1978-),女,南昌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江西南昌 330029)
一、叙述者问题
没有叙述者的小说是不存在,因为小说不可能自我讲述。'无叙述者的叙事,无陈述行为的陈述纯属幻想“[1](P251),'叙述者是任何小说、任何叙述作品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执行特殊使命的人物“[2](P1)。叙述者不等于作者。真实作者通常指现实世界中生活着的真实的、活生生的人,是文学作品的署名人、版权作者,是小说虚构世界的创建者。'对于叙事艺术来说,叙述者从来就不是作者,不论大家知道与否,叙述者只是一个作者创造出来并被接受了的角色“[3];叙述者也不仅仅是指故事讲述人,因为他不但可以使用不同的叙述方式讲述故事,他还从事着小说文本的编排和组织工作;叙述者也不等同于故事中的人物,一方面因为故事中的人物不能一边在底本中活动,一边又叙述自我,还编排、结构叙述文本,另一方面是在一些具体的叙述活动中,叙述者的智力与能力等常常可以超越叙事文本中的那些人物。叙述者是叙述的主体,即米克>巴尔所说的'表达出构成本文的语言符号的那个行为者“[4](P19),托多罗夫所说的'所有创造小说的工作的代理人“[5](P71)。叙述者应该是语言的主体,一种功能,而'不是在构成本文的语言中表达其自身的个人“[4](P16)。这里所说的叙述者与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的'隐含的作者“、托多罗夫提出的'潜在作者“的概念既有重合的一面,又不完全相同。托多罗夫认为,叙述者与'潜在作者“既不相同也不能完全分开。他把公开出现在小说中的讲述人称为叙述者,而把一般情况下的讲述人叫做潜在作者[5](P71)。而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也不完全相同,不是现实中的存在物,而是在真实作者进行...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