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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问题研究与应对措施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4-08 04:07:17     阅读:

摘 要:资源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钢铁企业作为消耗资源的大企业之一,更是会产生排放大量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能综合利用废物资源,就可以实现废物重新利用,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可以做到物尽其用。资源综合利用符合我国产业资源政策,我国政府对这方面进行了税收优惠政策,本文主要对我国钢铁企业在这方面还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进行详细研究。

关键词:钢铁企业;资源利用;税收优惠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市场内部绝大多数钢铁企业都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性发展理念积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活动,通过使用各种手段和技术,提高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手段主要包含以下三种措施。

第一,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一些伴生矿和共生矿进行的一系列综合开采技术。

第二,对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余热以及余电等废物进行回收和重新利用。

第三,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废物集中回收和再生利用技术。其中,钢铁企业余热资源高效合理利用能够提高能效指标,且技术也是相对较成熟的。余热余压发电是指钢铁企业使用生产产品时多余的压差和热能进行转换为电能的技术手段,这个项目满足国家提倡的节能降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方针要求,而且是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所以国家在税收上给予了一定优惠。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申报条件多

由于资源综合利用是国家大力扶持项目,给予的税收优惠力度大、实惠多,所以在资格认定以及税收减免优惠监督管理非常严格。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1.切实落实好污染排放工作

企业如果想要办理关于退税的事务,必须要提交相关资料,由环境保护部门办理,主要包涵企业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有排放污水工厂,那么污水必须要有处理污设施,并且对于生产污水排放一定要达到规定标准程度。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

财税〔2015〕78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销售额,即余热发电技术所需的关于购进设备进项税额一定要做出改进,具体可以从销售余热发电技术的总销售税额中抵扣一部分,但是不可以从其他销售税额,如说增值税应税产品中抵扣,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即退即征税额总数。从目前增值税发布情况来看,免税、减税、财政返还以及税务退税等多种形式一块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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