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范文 > 内容

论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师的主要任务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9 16:20:39     阅读:


  [摘要]在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越来越受到重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有其显著特点,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如何组织教学,以及在案例教学实施中应遵循什么原则。
  [关键词]案例教学 教学理论 教学实践
  [作者简介]张琳(1964- ),女,四川南部人,安阳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河南 安阳455000)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32-0180-02
  
  '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最早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兰得尔(Langdell)于1870年前后使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中。现在,案例教学法已成为近代一百多年来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是在教师指导下组织案例,把学生引导到实际问题中,进行学习、研究,通过分析、讨论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的比较
  
  1.从教学目标层面分析。传统的教学方法侧重传授知识,学生是被动接受教师'填鸭式“的灌输。而案例教学法注重培养能力,能够启迪学生积极思维,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从实际效果来看,受到案例教学法训练的法学院毕业生大多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也具备较强的解决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
  2.从教学方式层面分析。传统的教学方法以讲授式为主,主要体现为一种单向的纯理论灌输,教学内容模式化,教师以讲课为基础,形成知识从教师到学生的单向流动,教师居于支配地位。这种教学方法忽视了法律的应用性,片面强调了理论知识的识记与理解,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和培养,整个教学过程紧紧围绕教师讲授专门理论知识而展开,不利于对学生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而案例式教学以互动式打破了这种常规,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教学内容具有灵活多变性,课堂以讨论为基础,形成知识、观点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的多向流动,教师居于次要地位,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
  3.从学习知识的方式层面分析。传统的教学方法大都是理论分析、阐述,而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形式,能把社会实践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给学生,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采用案例...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论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师的主要任务.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论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师的主要任务.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