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民生保障中的基层法律服务新模式
【摘 要】经过国家及社会各阶层的努力,我国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已在框架初具的基础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中整体上呈被动状态,存在参与面不够宽,参与形式较单一的问题;而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缺少引导和组织,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层次难以提高、范围也难以扩大,难以有效的发挥作用。考虑上述情况,本项目试着探索一种新的基层法律服务模式””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主导的,广大法学生积极参与的,多方位、多方面的基层法律服务模式,以通过整合、优化律师和法学生双方的优势,更好地为基层法律服务共同努力。
【关键词】基层法律服务现状 法科生培养模式 基层法律服务新模式
一 立足浙江省分析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现状
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构建及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经过国家及社会各阶层的努力,我国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已在框架初具的基础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法律援助体系的构建,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及时地得到法律帮助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除了政府方面的努力,还有很多民间团体、机构也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基层法律服务当中来。这些民间组织中,律师和高校在校法学生是两支最为重要的力量。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中整体上呈被动状态,存在参与面不够宽,参与形式较单一的问题;而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缺少引导和组织,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层次难以提高、范围也难以扩大,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基层法律服务现状
首先,整体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律师脱离国家公职的制度改革试点至世纪90年代《律师法》出台确立了律师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性质以来,律师行业真正实现自收自支、自我发展的时间尚不足十年。自脱离国家事业编制以来,在市场竞争压力之下,律师行业的大部分精力倾向于创收盈利,基层法律服务多局限于《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援助要求。虽如今已有很多同仁致力于基层法律服务,但尚不是整个行业的普遍现象。
从目前律师参与基层法律服务的形式、途径来看,现阶段,律师主要通过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司法局行政部门组织法律咨询等形式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多呈现被动参与的状态;即使是有远见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动参与到基层法律服务行动当中,也基本表现为利用自己单独的力量来参与,因而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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