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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人“闯铁路”事故的司法解释增添人性色彩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6 06:55:13     阅读:


  自2010年3月16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统称《司法解释》)走进人们的生活,对于行人'闯铁路“事故的责任、赔偿数额的规定发生巨大变化,可谓'乾坤大挪移“。
  
  '闯铁路“的悲剧
  
  '农村养儿子是为了养老送终,我们现在不要求什么,最起码给我们一个说法。“说这话的,是小马的三姨。
  2008年12月6日的晚上,19岁的安徽来京务工青年小马在穿行京包铁路沙河段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动车组撞飞,当场死亡。悲剧发生后,小马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认为小马之所以能够穿行铁路,是因为铁路两边有3~5米没有设立防护栏,铁路局也没有明显警示的标志,更没有派人值守。因此,他们一纸诉状将铁路局告上法庭。
  铁路局也很委屈,他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明文规定,禁止行人穿越铁路线路、翻越铁路护网进入铁路,小马违法穿行铁路,应该承担责任。另外,小马穿行的线路,不属于高速运行的铁路,按照《铁路法》的规定,时速不到120公里的路段不用安装护栏,更何况小马是自己翻越护栏过去的。
  这个解释遭到了小马家人的驳斥。小马的委托代理人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小马翻越防护栏,因为防护栏有缺口,根本不需要翻越,行人通过是常事。
  庭审一结束,坐在旁听席上的小马的四姨便失控地大哭起来。她说,姐姐把儿子托付给自己,自己却没照顾好,铁路局不及时修护破损的防护栏是不负责任的。'铁路对面是村庄,外地打工的人大都住在那个村庄,他们上下班需要穿过车站。因为有个缺口,成了人们穿行的自然通道。“
  近几年,行人'闯铁路“被撞的事件时有发生,大都发生在铁路两侧没有防护栏,或者防护栏破损没有修补的路段,一方面是行人麻痹大意、违章违法造成的,另一方面铁路部门也难辞其咎。
  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和运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董来超看来,这是城市发展的结果,'铁路建设初期选址时,原则上是远离城市的。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面积的饼越摊越大,很多铁路‘被进城’,本来荒凉的铁轨两侧成了人员密集的地方,甚至一条铁轨‘切’开一户人家的承包田、一个村庄的公共区域。另外,铁路在建设过程中鲜有考虑民众的需求,只顾‘铁路怎么修方便’,不想让人穿行就设防护栏,有的地方甚至连防护栏也没有。“
  小马的四姨就认为,小马出事的地段,一边是村庄,一边是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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