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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视角下的民法问题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8 06:55:39     阅读:


  摘 要 随着人类第四次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入,'人工智能“已经揭去神秘的面纱,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为普通大众广泛使用。但由于人工智能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不能再用传统民法进行规范,无论是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问题,或是智能机器人婚姻继承问题,又或者是人工智能侵权问题,都必须在认清其特殊性的前提下,进行深刻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民法探究 特殊性
  作者简介:巩柯君,河南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40

一、智能机器人法律资格的民事主体问题


  人工智能产品包括不同的类型,以其是否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 可以将其划分为弱人工智能产品与强人工智能产品。弱人工智能产品不具有辨认和判断的能力。虽然目前世界尚处于弱人工智能的起步时代,但人工智能的类人化越来越强,以自然人、法人为中心的民事主体类型将受到猛烈冲击。
  (一)机器人法律地位
  机器人是人还是物?民法意义上的人, 既包括具有自然属性的自然人 , 也包括法律拟制的人即法人。所谓自然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机器人既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又不是自然人集合体的法人,所以很难赋予其合适的法律地位。
  当然,人们对于民事主体的规定也不是自始不变的,在現代社会的历史中, 人们最初对享受权利的界定, 仅仅限于那些本邦的成年男性, 随后才逐步扩展到奴隶、妇女、外族人、儿童以及外国人。同样对于民事客体的认识也是随时代不断发展的,例如对动物的态度,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德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动物不是物。按照这个思路,不久的将来,强人工智能,也许可以作为新的民事主体确定下来,赋予相应的权利。
  (二)智能机器人的婚姻问题
  根据日本政府人口统计数据,2017年日本的总体人口下降数量是有史以来最高的,达到40.3万人,日本今年出生的儿童数量刷新了1899年有记录以来的新低。这并非日本独有的问题,全世界都正面临这种尴尬的境地,除了出生率以外,甚至结婚率也在下降。什么原因呢?除了经济的原因外,还有新生代男女对异性和婚姻的失望,比起照顾家庭和孩子,他们更愿意选择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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