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学资源 >  教学方案 > 内容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1-30 18:04:54     阅读:

摘 要:我国宪法确立了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中国宪政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而民族区域自治所处地方的自治权,可以说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在宪法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授权下,各自治地方具有了广泛的自治权。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民族区域地方的自治权在利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重点探讨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权的基本内涵,阐述了自治权在行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策略。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权;新疆

新疆位于中国西北部,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2010年新疆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8746148人,占总人口的40.1%,各少数民族人口13067186人,占总人口的59.9%。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锡伯、塔吉克、满、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随着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将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纳入当前全国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发展新疆就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点睛之笔。在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正在加紧,所以,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很有意义的。

一、自治权的基本内涵

自治权的本质是一种平等和民主权利。在社会生活和彼此交往中,不相同的民族地位同等,主要表现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的地位、利益和权益等,这就是民族平等。从新疆的特殊情况来说,民族平等也就是在新疆的地域之内,每个民族不管人口数量多少、先进还是落后,都具有同样平等的地位。不管哪一个民族,在参加和管理国度事务及地方事务的时候,也都享有平等的地位。民族平等的真正落实需要两个方面的保证,一是国家的法律及执政党的党规要对民族平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在处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实践当中,要保证其能够切实有效得到贯彻。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所处的自治机关享有并行使的权利,它要紧表现在履行民族区域所处地方的民族自主管理权方面。而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所处的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是自治机关,并且又是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它们不仅仅代表自治地方管理本地区内一切事宜,并且又代表着全部民族的利益,这种双重性决定了自治机关所享有的是自治民族自立办理的权力,自治权也显示出民族的平等与民主。

二、行使自治权的现实状况

(一)...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