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发展离岸保险建议
[提要] 2015年4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本文对天津自贸区的离岸保险业务进行探索,分析在天津自贸区发展离岸保险的必要性,围绕天津自贸区自身优势,给出在天津自贸区发展离岸保险相关建议。
关键词:天津自贸区;离岸保险;发展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8日
一、天津自贸区及离岸保险市场概述
自贸区是自由贸易区的简称,是指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开放资本运作,实现产品、技术、资金和人才的流通,优势互补,其实质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自贸区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通常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天津自贸区于2015年4月21日在东疆保税港区正式挂牌成立,是我国北方第一个自贸区,也是继上海之后的第二个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将突出天津特色,与上海自贸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发展实体经济、壮大融资租赁业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着力打造转型升级新引擎、开放经济新动力、区域协同新平台、制度创新新高地。
离岸保险市场是离岸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由传统的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而来,其主要服务对象为交易所在地的非居民,且其交易既不受交易所在地的金融法规限制,双方只需在遵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进行管理与运营,这一点使离岸市场区别于传统的国际保险市场。目前来看,我国的离岸保险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完全由本国控股的专业离岸保险公司还很少,自上海自贸区成立以后,离岸保险市场的发展也开始有了一定的进展,如今天津自贸区也已经正式挂牌成立,发展离岸保险也应当提上日程。
二、天津自贸区发展离岸保险的必要性
(一)发展离岸保险是全面推进天津自贸区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求。自贸区的建立使区内形成大量的非居民企业,这些企业从事贸易、运输和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具有两头在外的离岸公司特点,存在离岸资金流的进出和沉淀,需要相应的结算、融资、保值避险等离岸金融配套服务,因而可产生大量的离岸金融业务。同时,天津自贸区会聚集大批境外知名班轮公司以及国际海上运输和辅助企业,这些公司一般是境外非居民离岸企业,通常要求提供相应的全球离岸金融服务,包括船舶融资业务、航运金融衍生业务和离岸保险等业务。离岸保险作为离岸金融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天津自贸区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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