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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法学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基本定位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9:20     阅读:


  [摘要]传统的经济法教学课程模式不利于培养与训练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应定位于培养、训练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提高他们的法律职业能力,应以培养与训练学生的经济法治意识与经济法律信仰、经济法律思维、操作经济法律的能力和拟定经济法律规范性文件能力为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可通过修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对现有经济法教材创造性地加以改进、强化和组织好案例教学、革新经济法课程教学手段和改革经济法考试制度等路径来实现。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法律职业能力
  [作者简介]谭正航,吉首大学法学院讲师,南京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生,湖南吉首416000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8”0168”03
  
  一、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错位与重新定位
  
  《经济法学》是法学本科14门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它对培养法科学生的职业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当前大多数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却越来越脱离职业培养的要求。具体表现为:
  1.经济法教学大纲定位不明确,教学内容与法律职业要求不太符合,专业针对性不强。教学大纲是经济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学质量的高低。现在,大多数高校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大纲主要是关于知识点的讲授,而基本上没有关于职业能力培训的内容。
  2.经济法教材缺乏训练学生职业能力的内容安排。传统的经济法教材倚重对形式上经济法理论的阐述,缺乏与经济法实践作经常性的衔接,从而陷入'填鸭式“教育的窠臼,在这种指导方针下,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可能会出现学生只接受抽象的书本知识,却无法真正理解经济法的制度根基,捕捉不到蕴含在经济法律、法规背后经济法治精髓的结果。
  3.课程教学方法单一。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往往是老师讲、学生听,采取满堂灌、一言堂、填鸭式的形式。知识的传授往往是在讲台上完成的,学生仅略知其中的理论,缺乏司法实践和应用能力。这种完全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的教学方式不仅无法吸引學生积极参与教学课程,更为重要的是无法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这种教学形式使学生注重于书本知识的记忆,不可能对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有多少帮助。
  4.课程教学内容过于注重专业理论知识和经济法律条规,忽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述的主要是围绕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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