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防和军队建设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一个神秘而又威严的地方。军事法院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它的主要工作和任务是什么?在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之际,本刊记者走进军事法院,向读者展示这一独特审判机构的风采和贡献。
适应时代发展
不断拓展职能
《民主与法制》记者:苏院长,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入推进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的深入贯彻,军事法院的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您长期工作和奋斗在军法战线,为军法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请您为读者朋友介绍一下军事法院的有关情况。
苏勇:军事法院是国家设在军队的专门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事法院与地方法院的相同之处是均具有审判职能,不同之处是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编制在军队,是军队政治机关的职能部门之一。军事法院伴随我们党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根据地建设而诞生,远在红军初期,就有军法工作,军事法院在革命战争年代,为纯洁巩固部队、保证战争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军事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履行军队政治工作的职能。
目前,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设在各大军区和海军、空军、武警部队的大单位军事法院,基层军事法院。其审判职权分别与地方高级、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基本相对应。
《民主与法制》记者:感谢您对于军事法院的性质问题,给我刊读者作了一个清晰的解释。那么,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军事法院在职能建设方面又进行了哪些拓展工作呢?
苏勇:多年来,全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军事法院在军委、总政和各级党委、政治机关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安全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实践探索,进一步拓展深化了工作领域。
一是审判职能有了新拓展。长期以来,各级军事法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严格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和'精品“意识,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审判程序关,确保了案件审判质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的关系不断增多,军事法院积极适应部队建设发展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适时开展了军内经济和民事审判,改变了过去单一审理刑事案件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军事审判职能。
二是服务中心职能有了新拓展。这些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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