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提高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法学教学者的共识。与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法学教育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因此,在现代法学教学过程中被广泛使用。现对案例教学法的方法、案例选取原则进行总结,分析这种方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实际意义,并提出教师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育;司法实践
案例教学法是将案例讨论的方法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对于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解决相关问题,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同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最初于19世纪70年代由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朗德意在教学中运用,20世纪初被用于哈佛商学院的管理教学过程中,且效果明显,其后便被广泛用于各类实践性教学中。我国法学教育过程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则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里提到要'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由此可见,法学教育中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在此背景下,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极具现实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功能
1.案例教学具有生动性,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是重理论而轻实践。这种教学方式的优点是注重理论的系统性、完整性和逻辑性,但不利于对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易造成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不高的后果,与现代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相背离。
案例教学法抛弃了呆板的对于法条和理论知识的讲解,换之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辩证分析,更具生动性。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通过亲自对案件材料的分析、整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归纳,对发言稿件的总结、修改,学生主动地学习了相关知识,而且理解更深刻,分析更透彻。因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更高。
2.案例教学理论性强,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案例教学法是在理论基础上的案例教学。其具有'目标明确、理论性强“的特点,即每一个案例教学的进行均在教学目标的基础之上,而教学目的归根仍是对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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