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考
摘 要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改革是对法学高等教育改革的一种回应。在遵循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体目标下,刑事诉讼法课程必须更新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上进行适度取舍并优化实践教学内容。通过案例教学法、设计教学法等方法的运用,将学生的诉讼实务技能与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
关键词 诉讼法 实践教学 案例教学 技能训练
基金项目:本文是曲靖师范学院2011年校级重点课程(ZDKC20110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克艳,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诉讼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217-02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也是一种职业训练。
2011年12月13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意见》是中国法学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为此,法学高等教育必须转变观念,切实完善和加强法学实践教学。 《刑事诉讼法》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由于该门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点,在培养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强化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特别是实践教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法学高等教育改革需求的一种回应。
一、课程教学理念的改革
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已明确将法学专业列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究其原因,无外乎法学专业的整体教学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毋庸置疑,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由于各自的办学定位、教学资源、历史积淀等方面的原因,各自的培养目标定位并不相同。从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角度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应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课程教学体系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门课程都应该在遵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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