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省委秘书长之间的行受贿“秘密”
'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
2016年12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单位行贿、骗购外汇一案。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赵少麟伙同其子赵晋,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山东省济南市经营房地产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时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济南市委书记王敏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4余万元。
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赵少麟帮助其子赵晋,通过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等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在国内多家银行购买外汇,并汇往境外,共计美元417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赵少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少麟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5年8月,中纪委公布了赵少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与此前被通报的数十名落马高官相比,中纪委罕见地在通报中多次使用了新的表述。
在赵少麟的通报中,中纪委首次使用'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字样。
提及赵少麟,就绕不开其子赵晋。据公开报道,现年42岁的赵晋,曾是江苏房地产界的'大佬“, 其地产项目涉及江苏、天津、山东和河北等地,注册数十家公司,'手眼通天“。
中纪委在此次通报中亦指出,赵少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有媒体报道称,赵晋在天津政界的许多关系都是依靠其父亲赵少麟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其负责开发的多个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增加楼房层数,将卧室处理成'飘窗“、'装饰性阳台“的计算方法,无限制扩大容积率,牟取暴利。
'拉拢腐蚀领导干部“
'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成为中纪委通报落马官员的又一新表述。
谈到赵少麟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还是避不开其子赵晋。有媒体披露,国家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何家成、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等,或都与赵氏父子有关。
中纪委网站刊载的王敏案件警示录中就曾提到,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文中'赵某“就是赵晋。
中纪委通报称,赵少麟向他人送礼金,伙同其子行贿。包括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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