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音乐教学法”正名
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高校加快了师范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步伐,随着中外高等教育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一个响亮且富有生气的名字””音乐教师教育,伴随着音乐教育理念的重塑取代了'师范音乐教育“的传统称呼。本文的视角就将在这样的话语背景下展开””为音乐教学法正名,并引发对音乐教师教育专业一个标示性课程链的关注。
众所周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设置过一门课程””《音乐教学法》。作为音乐教育类主要的方法性指导,它一度成为师范生从事音乐教师职业的标志性课程,并为他们登上讲台执教音乐课发挥过重要的学科指导作用。但由于它所提供的形而上的理论指导过于笼统和枯燥,可供借鉴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过于陈旧和单一,教材编写的历史局限性较为突出等因素,与当下推行的基础音乐新课程改革以及音乐教师教育的发展已不相适应。而且在长期的'音乐教学法“学科实践中,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较为狭隘的课程观,即认为这门课就是指导学生如何讲授音乐课的方法性或样板性教材,除了必要的音乐技能习得,仅仅通过学习'音乐教学法“这一门课或一本教材就可以胜任中小学音乐课教学,就可以避免高师音乐教育和基础音乐教育之间的脱节问题。而今天,无论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含高中)的改革实践需要看,还是音乐教师教育的自身发展趋势而言,对这一课程的理念、目标、内涵和外延作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都是十分必要的。理清这些问题,对于解决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基础音乐教学实践之间的脱节问题,无疑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四个方向及其对音乐教师教育的影响
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的人才是从事基础音乐教育工作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这就要求该专业要熟悉和明确基础音乐教育的《音乐课程标准》理念,密切关注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发展的新动向,视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教学需要为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指导思路,切实在音乐教师教育各专业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实践基础音乐教育的诸种理念。像'音乐教学法“等音乐教育类课程更不例外。明确当前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才能为'音乐教学法“课程的修正、完善找到依据。以下是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四个方向。
(一)人文的音乐课,而非技术的音乐课
作为人文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音乐教育,自2001年推行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以来,它改变了以往以识谱、唱歌为主要特征的过于注重音乐技能技巧的训练,而关照了'审美的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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