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制建设迷雾重重
历经24载春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据说就要结成正果。有人欢欣鼓舞,有人满怀疑惑,一部行业基本法规,承载了太多的期望。纵观各国历史,电信业的法制进程无不充满坎坷,这不仅与技术进步、市场结构等行业特性相关,也与各国政治经济体制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相关。出台不易,执行不易,完善更难。没有人会怀疑中国电信业必然会走上依法治理、依法监管的方向,但法律制度体系、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效率等关键问题依然处于迷雾之中。
电信法律制度加速调整
迄今为止,在信息产业领域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若干项法律法规,这些制度对于调控市场、引导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截止目前,我国信息产业领域先后通过并发布了1部法律、5部行政法规、28项部门规章以及若干项规范性文件,分别列举如下:
法律:2000年12月29日,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行政法规:1993年9月1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9月25日,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1年12月5日,颁布《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11月15日,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信息产业部1号令《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3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4号令《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5号令《软件产品管理办法》;6号令《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7号令《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8号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9号令《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10号令《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1号令《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12号令《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13号令《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1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15号令《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16号令《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17号令,关于废止1993年9月11日发布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1995年11月10日发布的《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18号令《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号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号令《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1号令《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22号令《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3号令《国际通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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