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视角下跨境资金套利业务潜在系统性风险及政策建议①
范长江,张 琼
(1.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23;
2.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
自2004 年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外汇政策逐步放宽,离岸人民币市场不断发展。
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新加坡和英国等地的离岸人民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21 年5 月末,香港地区人民币存款规模为7322 亿元,是2010 年末的2.53倍。
人民币离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大陆境内不同,加之我国外汇政策未完全放开,人民币与外汇的在岸与离岸利率、汇率存在差异,为资金跨境套利创造了空间。
2010 年以来,诸多贸易公司利用监管漏洞和资本市场价格差异,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开展套利业务达数千亿元。
2011 年至2020 年,审计署对商业银行的历次审计中均遇到此类业务,但审计人员难以对该类问题定性,也较难系统揭示其中的风险。
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该类套利业务依托的贸易业务具有真实的报关单,而报关业务是即时性行为,审计无法回溯对进出口物品进行检查;
二是该类套利业务涉及境内商业银行的公司部、国际业务部、金融机构部和地方分行等多个部门,系统地贯穿多个部门和机构难度较大;
三是套利依赖的交易模式不断升级,法律上形式合规,形式隐蔽。
(一)套利业务的基本交易结构
如图1 所示:①境内A 公司从香港B 公司(实际为同一控制人)进口黄金、珠宝或者电子元器件等体积小价值高或者价值不易确定的物品。
境内A公司因此可获得进口报关单等一套凭据。
②公司A向境内银行M 提供进口报关单、合同等资料,请求该行出具保函、人民币信用证等具有担保效力的文书,受益人为公司B。
③公司A 将保函、信用证等文书交给公司B,作为延期支付款项的保证。
④公司B 利用收到的保函、信用证到香港地区的银行质押融资,由于保函和信用证具有境内银行信用担保,融资利率较低。
⑤公司B 反向从大陆公司A 进口黄金、电子元器件等,为资金循环回流创造条件。
⑥公司B 在香港的融资以现金(美元或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公司A 在大陆境内银行M 开设的专户。
⑦公司A 将收到的资金直接存定期或购买理财,并将其质押给银行,收益率远高于境外融资成本。
⑧银行M 帮助公司A 在境内的银行间市场办理远期购汇,锁定境外外汇融资所需外币的购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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