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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本科合同法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22:42     阅读:


  摘 要 案例教学法源于一个多世纪前的判例法国家美国,其区别于传统教学模式,给法学课堂带来活力。但合同法教学本身有其独特性。本文认为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取案例,在合同法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案例教学,能起到引导学习者积极学习的目的。能达到,让学习者快速消化合同法各知识点及快速了解相关合同法相关条文的目的。
  关键词 合同法 案例教学 案例标准 应用
  作者简介:熊小松,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合同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407
  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和可复制性。其区别于枯燥的法律条文,在法律教学中,又因其生动性、复杂性和变化性,能使法律的学习产生趣味性。通过案例的分析,可给法律学习带来乐趣,便于学生消化和理解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作为法学本科教育,法律学习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法律的规则和理念,正确的解决法律实际问题。通对过案例的研习,可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增强学生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些疑难案例,还能反映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那么,采用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和学习中研习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就变得不可或缺。
  一、溯源创新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课堂上的应用,作为一种教学方法的创新,开始于19世纪后期的美国。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兰代尔教授,在1870年的法学教育课堂中,作为教学方法的创新改革,首次应用。第二年,他于1871年继而出版了第一本专门用于法学教学的判例集,首次用判例集作为法学课堂上的正规教材,与过去的那种程式化的理论教本相比,开启了法学教学史上新的一页。自此,呆板、枯燥、乏味的法学教育课堂已然成了过去,案例教学创造了生动、形象、活泼的法学教室教学氛围。这种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者的思维方式彻底改变,以往的'要我学“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学“。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崭新教学模式,使学生广泛地参与到教学中来,学习者和教学者就案例中的问题共同探讨,教学者可以通过探讨获得学习者对有关问题的认识,让教学变得更有针对性,亦可以培养学习者自由表达的思想的意思,学习者同时可以从探讨和分析中获得对法学的认知,大大增强了课堂的互动性。此种教学模式一实施,立即广受学生欢迎。经兰代尔的应用和推广,'在兰代尔时期的哈佛,教室的气氛彻底地改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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