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讼师的思维方式
摘 要:讼师在中国是一个神秘的群体,其社会地位、角色形象都具有双面性。官方政府一贯对其施加以打压,然而讼师自春秋以来日趋活跃,与传统中国的'无讼“传统大相径庭。面对这样一个形象多面、地位奇特的社会群体,有必要研究讼师作为法律职业群体有何独特的行为特征或者思维方式。因此,笔者试图通过讼师发展阶段、形成原因、社会形象等角度入手,进一步分析中国古代讼师的思维方式,以期得到对于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讼师形成;讼师形象;讼师思维
中图分类号:D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3-0001-05
作者简介:吴文婷(1993-),女,汉族,安徽合肥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16级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讼师在中国古代一直是一个神秘的群体,一方面,不同视角下讼师群体形象多变。戏剧、小说中所描述的讼师形象大抵都是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侠者,而史料中讼师大抵都是无耻之徒的讼棍。讼师的角色形象似乎是具有双面性的。另一方面,讼师在民众生活中的社會地位难以言喻。尽管自春秋以来,国家对讼师一直严令禁止,但讼师在民间的活动却日趋活跃,似乎传统中国的'无讼“传统大相径庭。面对这样一个形象多面、地位奇特的社会群体,有必要研究讼师作为法律工作群体有何行为特征或者独特的思维方式。因此,笔者试图通过讼师发展阶段、形成原因、社会形象等角度入手,进一步分析中国古代讼师的思维模式与方式,以期得到现代法治建设的一些启示。
一、讼师的发展阶段
一般看来,学界对讼师开始出现的时期目前还没有定论:陈景良教授认为,'讼师“作为一个与法律活动有关的专有名词及教人打官司的职业是从宋代开始。①茅彭年先生认为,唐朝已有讼师出现。②也有学者提出讼师自西周萌芽,正式形成于春秋时期。笔者个人比较同意讼师在春秋时期即出现的观点,即讼师指的是中国封建时代为人代写诉状、谋划诉讼、串役通吏等以提供法律服务为生的一种职业群体。这种职业在不同的时期,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称谓,有的被称之为讼师,有的被称之为讼棍,到了明清时期,也有很多诸如'刀笔先生“或者'刀笔吏“这种直观的称谓。所以,虽然'讼师“二字明确的出现应该是在宋代,在春秋时期他的名称不同,并不叫讼师,但是,从春秋时期这些人从事的业务来看,笔者比较认同讼师形成于春秋。
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来看,诉讼代理活动最早起源于西周,最早记载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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