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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义务教育法》精神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1-02-03 18:15:08     阅读:

义务教育是人生成长的基础,是国家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基础。在其本质上,义务教育是为了每一个人能在社会中生存和继续学习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教育。为义务教育立法,是近代以来资本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义务教育法的精神是架构于价值与制度之间的一座桥梁,是连接人们主观世界和社会教育的通道。

一、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精神

教育界普遍认为义务教育发源于德国。在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德国新教领袖马丁>路德为了争取人民信仰新教,提倡广设学校,主张教育机关应由公费设立,政府有强迫人民送子弟入学的义务。1619年德意志魏玛公国颂布法令,规定父母应送6~12岁儿童入学,否则政府强迫其履行义务。一般认为此即义务教育的开端。捷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对于穷人被忽视,而且往往埋没穷人卓越才能的现象感到愤慨。他坚决主张对一切人授予一切知识的普通教育,认为一切儿童,不分贫富、贵贱、男女,不管住在城里或乡下,都要在国语学校接受教育。马丁>路德对学校学年、学级、招生、考试等进行了研究,解决了秋季招生、入学年龄、结业时限、寒暑假制度,借助考试分辨学生程度,为义务教育的实施开通了航道,提供了义务教育实施的可能性。从1763年至1819年,德国先后3次修订法令推行义务教育,是推行义务教育最早的国家。马金>路德是世界上最早提出普及6年初等教育思想的教育家。

到了19世纪50至80年代,英、法、美、日等国先后完成了工业革命,实现了以机器为主体的工厂制度取代手工技术为基础的手工工场的革命,这些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以较完善的立法形式普及义务教育。如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在1852年颁布了《义务教育法》,英国在1870年颁布了《初等教育法》,法国在1881至1882年颁布了《费里法》,1886年日本颁布了《小学校令》,标志着这些国家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同时也说明了义务教育是近代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有了相当程度发展之后,义务教育才有了发展的必要性和实现可能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至今已有170多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制度。虽然各国义务教育立法因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是也有共同之处:义务教育为国家的发展服务。这就是说,国家要摆脱落后状态,必须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这是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第一要务。马来西亚提出教育要为国家培养人才;印度认为义务教育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中国提出了教育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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