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课下载 >  党课讲稿 > 内容

民法中无因管理的相关案例分析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9 06:53:58     阅读:


  [摘要]《民法通则》对于无因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表述,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无因管理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如何正确处理相关的或者相类似的实际情况,民法中已经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为使读者充分了解这一法律事实,文章中对于无因管理进行了概述,分析研究了无因管理构成的要件,最后对无因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也作了相关分析。
  [关键词]无因管理 管理义务 天然孳息 管理人 义举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5-0022-01从民法的角度来看,无因管理是人民在现实生活中会经常遇到的民事法律事实,无因管理这一概念来源于古代法中行为人对于遗失物拾得之后如何进行对遗失进行相应处分这一具体事件而做出的相应的法律规定这一事实。从现实生活发展的角度来看,无因管理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因此,本文就此进行了分析。
  一、无因管理概述
  从世界法律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无因管理起源于古罗马法,在这部法律中对于无因管理赋予了两种诉讼权利:其中之一是无因管理在法律上的正面诉讼权,这方面后来也被称之为无因管理的直接诉讼权,也就是本人对于无因管理人的诉讼权;另一方面是无因管理的相反方面的诉讼权,这方面后来也被称之为无因管理的反对诉讼权,也就是说无因管理人对于本人的诉讼权。发展到现在,民法中对于无因管理的概念进一步表述为:在管理人对于没有法定义务进行管理或者没有相关的约定而进行的管理,但是又为了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的一种管理行为或者服务的行为。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比如说收留遗失的宠物,对于村民丢失的马匹进行管理饲养,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为出门的邻居抢修房屋或者照看小孩子,等等,都属于无因管理之列。因此说在民法上,无因管理是一种行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
  二、无因管理构成要件分析
  根据《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相关的要件。
  (一)无因管理必须是管理他人事务
  民法中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与生活有关的事项,既可能是纯财产意义上的事项,也可能是与财产利益毫不相关的事项。管理是实现事务内容的行为,它不仅包括看管、保管、保养等一般管理行为,而且还包括提供服务等行为。
  (二)无因管理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思想
  管理人确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避免损失的动机,从无因管理的动机上看,管理人应当有为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动...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民法中无因管理的相关案例分析研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民法中无因管理的相关案例分析研究.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