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超标车”成为“便利车”
从上世纪80年代,国内就有人研制出了电动自行车,并在之后不断完善其构造。到本世纪初电动自行车得以大量推广,开始进入无数家庭。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短途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及销售第一大国,截至2018年1月,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然而,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发展一直伴随着'管理难“'安全事故多“等问题。
2018年6月4日,江西赣州上演惊险一幕。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车突然爆炸起火,电动车司机在着火后及时跳车逃走,而另一名后座上的男子被烧伤,事后赶来的交警将火势扑灭并把伤患送医··一起起事故的背后暴露了电动自行车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而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发展历程
2002年7月16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达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以下简称新电动自行车标准),并要求2003年完成。同年9月12日成立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牵头,20家单位参加的起草小组。
2002年8月北京公安局发出通知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2003年4月完成新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报批稿》。
2004年3月由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几名专家联合上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对新电动自行车标准《报批稿》表示异议。
2004年4月28日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针对新电动自行车标准《报批稿》的异议在上海举行协调会议,有十八家单位参加。会议对一些质疑条款结合新电动自行车标准《报批稿》进行了讨论。
2004年5月1日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法开禁了原'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行车不准装有动力装置的规定。但强调'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此法还规定装有辅助动力的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004年5月24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在北京召开了有全国68名代表参加的论证会。会议通过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0公里的指标,但对重量指标有三种意见:1.适当增加重量2-5公斤,作为强制性条款。2.增加重量至48公斤,作为强制性条款。3.按原标准40公斤,但将原强制性条款改为推荐性条款。
2004年7月12日发布,同年10月1日执行的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轻便摩托车首次定义为: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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