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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法实施探析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9 16:22:53     阅读:


  摘 要: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中的有益尝试和成功经验,其在我国并未取得全面成效,可归因于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及方法论的决定作用,以及现行教育体制及教学目标的影响。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对法学本科教育具有非常显著的积极作用,为扩大其影响力并推动其发展,我们可从有选择地开设课程,先行开展法学思维方法的训练,提升师生素质,编辑出版代表性教材等方面进行探索。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讲授法 方法论
  近年来,'案例式“教学作为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受到我国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关注。然而,这一教学方法在我国能否较好地实现倡导者的初衷,有效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仍众说纷纭,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一、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由来与发展
  目前,学界公认的'案例教学法“鼻祖为美国哈佛大学有着律师背景的前校长朗代尔,他在19世纪20年代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课堂,并一直沿用至今,当然,这一模式发生发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应用之初,这一教学方法便受到了各方质疑。20世纪60年代,耶鲁大学发展出一种新兴的、经实践证明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这两者均从具体的案件事实出发,通过归纳的方法,让学生在真实的案情中掌握'先例“中的法律原则和判决意见。后者更进一步将学习的场所由课堂搬到了解决具体纠纷的现场,让学生如同医科学生一般面对真实的'病况“。
  20世纪80年代后期'案例教学法“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并逐渐受到重视①,各大院校进行了不同方向的探索。目前较成规模的有如浙江大学法律诊所、北京大学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人民大学法律诊所、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武汉大学法学院社区法律赋能诊所等。另外,可见学者田士永关于'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实践探索②。
  二、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尝试'案例教学法“的若干问题
  (一)传统的'讲授法“在教学中主体地位与弊端同时呈现。
  传统习惯及经验做法对于教学方法的选择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法学教育,其基本的素材是一系列成文的法律规定与成部的学术理论著作,学生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掌握其中的知识,然后通过各种考试。面对这样系统性的知识体系,'集中讲授法“可以说是最便捷的教学方式。教师将教材上的知识进一步体系化、口语化,然后通过口授的方式向学生讲述,优点是观点确定,系统性、条理性强,知识点全面,容易控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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