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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指导性案例的入选标准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9:43     阅读: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虽为实务界提供了一定的操作规则,但仍然抽象、模糊,对于指导性案例如何生成以及形式如何并未作详细或进一步的规定。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技术性地分析入选指导性案例的标准,从而在实践上指导指导性案例的筛选;探讨了指导性案例应具备的形式要件,尤其是裁判要旨的撰写,以期对指导性案例的编写及搜索产生实践作用。
  关键词:指导性 典型性 规范性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意味着案例指导制度终获某一层面上法律的认可。但并非法院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成为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的形成必然有一套標准及程序,才能够保证案例的质量以及指导作用的发挥。
  一、指导性案例的选择标准””理论层面的考察
  '案例指导制度中的‘指导性案例’是法官司法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法官不断超递进式发展其司法能力的阶梯,也是下级法院和后继法官处理案件的资源宝库。“只有明确了指导性案例的入选标准,才能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作用,才能使得被指导的案例不至于陷入一个误区。
  1、指导性案例可以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法“的案例。案例指导之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造法“的形式出现。此处的'造法“并非是立法意义上的造法,而是在法官面对成文法未规定的情况时,基于'法院不得以法无规定而拒绝裁判“的法理思想,进行一定意义上的适用法律的创设。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制度,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可以根据法律的目的以及原则而进行一种新的解释适用。这种新的解释适用或许在审理案件之初并不具有普适性,只是法官对于个案的利益衡量和价值评价,但如被选为指导性案例,则可以对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造法“的目的。但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新的规则的创立并不是随心所欲的,需要借助相应的法律原则、类推适用、风俗习惯、社情民意等进行设立。
  2、指导性案例可以是对法律适用进行法律解释的案例。由于语言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导致很多情况下法律规范语言模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由此相应的法律适用的外延也会变得界限不清,法学'方法论要求法律与法官裁决之间应当具有一个推导关系,所以法官必须尽可能准确地表达出他对法律规定的解释“。法官要运用严密的法律推理过程去进行法律解释,即'消除可能的规范矛盾,回答规范竞合及不同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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