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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6:26     阅读:


  [摘 要]为了适应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的需要,案例教学法被引入课堂。这种教学方法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它在现实的运用中存着一些问题。需要高校建立相关的制度来确实保障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育;教学模式
  
  现代法学教育是一种实践性教育。案例教学法是实施实践教学的重要教学方式,主要是针对实践能力培养的法学教学方式。近几年来,随着统一司法考试的推行,为法律职业的选任方式带来实质性的转变,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相脱节的问题日益突出,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呼声越来越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已难以适应培养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需要,案例教学法、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被大量的引入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以美国哈佛大学为代表,主要采用与实务紧密结合的案例教学模式来实施实践教学。但事实上,哈佛法学院采用案例教学与哈佛的教学传统密切相关,与美国的法律体系紧密相连,并不是所有法学教育都可以片面采用。因此,我们在运用案例教学时,应该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使案例教学法能够真正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产生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的实例进行分析、思考、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培养学生的法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识别、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律理念、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案例教学法是从具体案例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找出法官所发现或者公布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在案例教学法中,重要的不是所谓的正确的答案和案件判决的胜负,而是法律推理的过程。它真正教给学生的不仅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推理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cssc method)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借鉴中国古代哲学家的教学法而首创的,他认为,教学应具有这样一种特点:使学生'至少可以从参加案例教学中取得比花时间自学更大的收获“,也就是通过案例传授法律。他编著的《合同法案例》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学法的教科书,后来又编撰了衡平法和销售法的案例课本。哈佛商学院和哈佛医学院分别于1920年和1985年开始使用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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