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讯:购并与重生
----香港电讯成立于1925年,1981年被英国大东收购,1988年上市,仍由大东掌握绝对控股权。1995年,香港电信业本地业务解除垄断,至1998年,香港电信业全面开放以后,香港电讯被提前终止了国际业务的专营权。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香港电讯依靠往昔垄断时期积累的资源,仍然是香港电信业的'龙头老大“,其固定电话业务与国际电话业务均居首位,移动电话业务在和记电讯后排名第二。
----香港电讯长期以来盈利甚丰,虽然近一两年来业务增幅放缓,但仍是大股东英国大东公司的主要'利润奶牛“。该公司系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其总市值逾2600亿港元,是香港最大的蓝筹股公司之一。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其债信评级为A(标准普尔),与中国政府债信相当。
----由于英资大东公司有意逐渐淡出香港,集中发展欧洲互联网业务,香港电讯的发展受到相对抑制。至去年10月,新加坡电信着手与大东恰谈购并香港电讯事宜。今年1月24日,此事被英国报纸披露,新加坡电信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于25日予以证实。2月11日,香港盈科数码动力亦向大东提出收购建议。
合并还是收购
----从资本市场购并业务的角度,香港电讯的购并可以多种手段完成。
----在这家公司的股权构成中,英国大东约持54%,中国电信(香港)持10%,香港政府持股约8%,其余均为小股东。
----由于英国大东拥有香港电讯的绝对控股权,购并香港电讯首先要买下大东手中的权益。但在获大东董事会同意得到这部分权益,并不意味着已经100%地获得了香港电讯””原因很简单,该公司还有其他股东。这时候,购并方可以选择:
----1.通过大股东大东向香港电讯独立董事会推荐。经独立董事会同意后,财务顾问将向全体股东发出有关收购建议的'股东通函“。每一个股东都可以独立决定是否出售手中股份。当愿意出售的股份总计达到90%时,其余股东根据法律将必须出售手中股份。购并方与香港电讯合并遂可较为顺利地完成。此外,如果愿意出售的股份总计达75%以上,其余股东不再愿意出售股票,购并方仍有机会通过法院裁决,在确保小股东及第三方利益未受侵犯的前提下,实现全面收购,从而顺利实现与香港电讯的合并。
----2.收购方在持有香港电讯的控股权后,也可以不经独立董事会同意,在市场上直接提出全面收购要求。后者则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这种方式则被称为敌意收购。相较于召开独立董事会从而获得的推介的善意收购,这种敌意收购被认为可...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