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频频点亮自贸区
继今年4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商务部再推政策红利。近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在促进自贸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列出了26项支持意见。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这26项支持四大自贸区创新发展的措施意见,涵盖统筹协调方案实施、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完善市场竞争环境和试点总结评估等五个方面内容。包括杭州跨境电商政策优先向自贸区复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扩大至自贸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典当行和加油站等内容,均属首次提出。
打破跨境电商进口制肘
目前,上海和广东自贸区都在推进跨境电商,但受制于相关政策,规模化发展跨境电商尤其是进口业务,仍面临诸多制肘。
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向跨境贸易释放利好。2014年7月,海关总署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接连出台,从政策层面承认了跨境电子商务,也同时认可了业内通行的保税模式,此举被认为是明确了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框架。'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开放给予了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在2015年4月2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关于降低进口产品关税试点、税制改革和恢复增设口岸免税店的相关政策,表明了政府促进消费回流国内的决心。
此次,商务部提出,支持自贸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总结评估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进出口税收和结售汇等方面的政策,优先向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这些都是明显的政策红利信号。即便跨境电商的税收红利窗口在未来会逐渐关闭、一般贸易税率可能平缓走低,但目前来看,分析师们也认为是大势向好,不可抵挡。
私募债受限 典当行获准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新版私募债的监管边界正在明晰。4月2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新版非公开发行债券(私募债)项目的发行人范围作出限制。根据规定,一年内存在虚假记载、遭遇监管处罚、损害公众利益、融资平台等11类主体将被限制私募债发行。其中,地方融资平台被彻底列入私募清单,而指引对融资平台的定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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