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调研报告 >  行业调研报告 > 内容

《民法总则》中关于时效制度立法的解读与思考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20-02-18 06:56:11     阅读:


  摘要:《民法总则》是在《民法通则》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该《总则》的制定与当前我国的既有立法以及法源体系结构有着重要的联系,并且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作出抉择,其中的具体制度也进行了完善,对于司法而言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时效制度是《民法总则》的核心内容之一,其表现了我国各种时效制度的性质和功能,对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时效制度的设计应该考虑与其相关各项因素的协调、统一、衔接,因此本文对《民法总则》中关于时效制度立法进行解读。
  关键词:民法总则;时效制度;解读;思考
  时效制度是《民法总则》中的重要内容,在《民法总则》中对于时效制度的构建应注意各相关性内容之间的协调性。时效制度在各国的立法中均有体现,但各国立法的依据、思想以及所要发挥的功能不同,因此时效制度的内容和性质也各不相同。一直以来,我国对于《民法总则》中的时效制度构建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本文对《民法总则》中关于时效制度立法进行解读。
  1時效制度时效性质、功能的统一
  时效制度作为《民法总则》中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尊崇《民法》的立法原则,在我国有适用性。因此时效制度的立法应该考虑时效性质、功能的统一协调,注重时间效力。这也就是指在时效制度构建过程中,要注重时间经过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以上只是一种浅显的理解和解释,时效制度不单单是指时间经过中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同时也指某种事实事态发生期间,这一时间间隔内所产生的相关法律效果、法律行为,包括权利、义务、责任的变动。可以将时效制度理解为一种法律事实,并且这种法律事实是国家司法部门认可的,不能以人为行为、意志为转移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事实。从其他国家的立法来看,时效制度的立法在各国均被广泛认可,因此在实际立法中,时效制度有较强的适用性,是我国法律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为我国执法提供重要依据的关键。我国对于时效制度的构建和立法是否在《民法总则》中出现,一直是有争议的。笔者认为,《民法总则》中应该针对时效制度进行构建和立法,各类时效制度的性质是统一的,在诉讼时效期间或是除斥期间,时效都会呈现出法律事实,因此从法律事实的角度而言,其各类时效期间性质相同,只是构成条件和法律后果不同。因此从法律构建和完善的角度而言,时效制度是值得在《民法总则》中构建的。从权利人角度而言,时效期间所涉及的相关性法律事实也属于统一性质,因此在《民法总则...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民法总则》中关于时效制度立法的解读与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民法总则》中关于时效制度立法的解读与思考.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