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启发性、实践性,能提高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新型教学方法。自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以来,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作者结合教学实际,在探讨案例教学法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分析了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指出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应用
与时俱进的改革教学方法一直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举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环境和对象,思想政治理论课如何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任重而道远的难题。笔者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过程中发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可以增强学生对课程的认同感,提高教学效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现实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一门课,运用案例教学法能起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案例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主线“的教学方法,具体是指教师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针对一定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案例,组织学生采取全面参与、主动探究的方式,围绕案例进行思考、讨论和分析,最后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教学方法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后来这一教学方法在哈佛商学院、医学院被推广。20世纪70年代末,案例教学法逐渐运用到学科教育领域,主要用于师资培训方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案例教学法的研究在各国兴盛起来。案例法从产生至今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教学方法。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必然建立在科学的理论依据上,那么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现代人本主义教学观和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是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现代人本主义教学观强调,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教学过程应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教会学生思考,培养学生能力的导师。教师要'着眼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即着眼于培养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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