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课下载 >  党课范文 > 内容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研究

材料写作网    时间: 2019-12-27 17:19:32     阅读:


  案例教学法是指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需要,采用恰当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文章对传统教学模式在法律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及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特点和作用进行分析,发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专业教学中具有拟真性、启发性和民主性等特点。现对该教学方法阐述如下。
  法律专业案例教学法特点应用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国家的各项事务也走向法制化。此时,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成为我国决定性力量,如何为国家培养一批批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成为法律专业教师的重要任务。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学科,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只是注重到对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与法学教学目标'培养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并能从事司法实务技能的法律人才“相背离。近年来,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被广泛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效果。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主要弊端
  我国法学教育体系日趋完善,但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却没有大的突破,仍是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即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学生则只是被动的听讲、记笔记。虽然这种教学方式中,教师有时会给学生们列举一两个实例,但它只是为了帮助学生们理解、掌握一些不容易理解的知识点或难点,不同于案例教学法。传统的课堂讲授法,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系统掌握,使学生容易形成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
  1.理论与实践相脱离。法律教学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出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并能够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高素质人才。这就要求高校法学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法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同时要注重学生司法实务技能的培养。传统的法律教学以教材为依据,主要向学生们讲授法律理论知识,而未涉及到司法实务技能的培养,导致学生在遇到法律实际问题时,不知如何下手,不会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而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仅靠教师的讲授是不能实现的。这种传统的课堂讲授法使得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不利于学生实际解决法律问题及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2.课堂枯燥无味。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没有机会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这种灌输式教学方式下的课堂,枯燥而无味。导致学生提不起学习兴趣,从而影响教学效果。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还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和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这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因此,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2月,98元/2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研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研究.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