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本质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摘要:三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本质进行了多方面探讨,提出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考试制度、是一种教育制度或教育形式、具有考试和教育的双重属性、是一种学习制度、是国家对公民学习成就的认可制度等观点。在研究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我们应从多维视角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本质进行综合的考察。
关键词:自学考试;本质;考试;教育;学习
作者简介:李林(1969-),男,四川西充人,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是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邵晓枫(1967-),女,重庆永川人,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成人高等教育、当代中国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1)10-0028-06
本质是指事物固有的内在规定性,这种规定性能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区分。探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质也就是在探讨其究竟是一种什么制度,具有哪些特别的内在规定性,这也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中最重要的理论问题。三十年来,不少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拟对这些研究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以期能更加准确、全面、深入地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本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自学考试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为行文方便,本文在使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自学考试“这两个概念时未作严格的区分。
一、三十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本质研究的概述
三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本质的认识有多种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只是一种考试制度
这种观点主要存在于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之初,以后逐渐减少。如有人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界定为国家考试,是国家授权某一级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考试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和制定的标准组织考试,[1]是'广大群众的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考试制度“,[2]'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定期举行的旨在检测社会上通过自学完成大中专课程者是否合格,激励人们自学成才的一种考试制度。“[3]夫翔等人撰文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仅仅作为一种考试制度存在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和争鸣。首先,该文认为自学考试带给高等学历教育理论上的扭曲,即以考试制度取代教育制度;以单门课程的终结性测试取代整个教育过程;抽去了接受高等教育者所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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