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视域下互联网洗钱犯罪的侦查
魏祚程 李 莉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上述有关洗钱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洗钱犯罪日趋增多,本文就区块链技术视域下的互联网洗钱犯罪侦查对策进行探讨。
(一)互联网洗钱犯罪的概念
'洗钱“一词最早出现在1973年美国'水门事件“时期,后又有对外国餐馆清洗油污硬币的行为的理解,因此,早期使用的这个概念并没有一个法律定义。在二十世纪初,AL CAPONE(美国黑帮成员)利用走私来隐藏非法收益在事实上成立了洗钱概念。从洗钱罪综合立法的历史进程来看,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制定了关于洗钱的多国家间的定义,将洗钱从行为正式纳入犯罪范围,但仅限于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收益,并未规定洗钱的手段以及存在上游犯罪的防范与打击问题。后来,国际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巴勒莫公约)以及各国刑法都通过多种形式将洗钱犯罪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规定。
本文所研究的'互联网洗钱犯罪“是在上述洗钱犯罪的基础上,基于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如资金流通、多方转账等金融模式,对上游犯罪获得的非法收益进行合法化掩盖、隐瞒的行为。由于该类犯罪具有跨区域性、技术隐蔽性等特点,侦查难度大,有进行理论探讨的必要。
(二)互联网洗钱犯罪的现状
基于洗钱犯罪以及互联网洗钱犯罪的概念特点,笔者认为洗钱实质上是一种将犯罪伪装成正常经济现象的经济运行机制,洗钱犯罪行为人通过该种机制将自己犯罪活动收入进行收益最大化。以互联网洗钱为主要行为方式的洗钱犯罪具有隐蔽性强、跨国跨地域、打击难度大等特点。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专家的估计,每年洗钱的金额占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3%。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全球GDP的统计数据,可以计算出世界上每年的洗钱金额至少为22,000亿美元[1]。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整理的数据,2018”2021年我国网络支付使用率从72.5%开始逐年稳步增长,到2021年6月,网络支付使用率达到了86.3%。中国银行的统计资料显示,2015”2020年我国移动支付业务1232.20亿笔,金额432.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48%和24.50%(见图1)。换而言之,在我国移动支付已经基本上取代了现金以及银行卡的支付手段。由于网络支付的天然快捷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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