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视听领域法规政策新变化新特点
文/陈林
2022年,随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越来越紧密,大量视听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出现,中央和相关部门印发的涉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法规政策文件达60多个,大视听法规政策体系的'中国方案“进一步完善,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发展与安全是视听传媒政策永恒的主题。2022年,大视听领域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强化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针对性,持续夯实内容、传输、技术、数据等安全监管底线,拓展广电视听发展新站位新空间,推动大视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大视听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广播电视法制化进程加速。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广播电视法草案,广播电视专门立法进入快车道。广电总局相继制修订《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这些部门规章根据行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以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对行政许可设定进行了优化,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的业务和秩序,规范视听节目制作经营行为,并将网络剧片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对象,不断完善科学的行业规制体系。
二是网络信息服务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网络安全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体系、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幅提高了视听领域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震慑力。国家网信办制修订《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为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用户账号、弹窗信息推送、跟帖评论等领域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进一步健全数字治理规则,完善网络视听领域全流程全链条法规政策体系。
三是深度合成、算法推荐等技术立法进程不断推进。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进行规范引导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算法、网络剧片等许可和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适配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的大视听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加快构建。《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为视音频领域的深度合成内容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首批新闻类、视频类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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